自9月6日,于“饿了么”平台下单商家名为“熊猫说淄博烧烤”的外卖后(订单号80733*********72753),外卖员送达超时、送达商品不热等原因,像“饿了么”官方客服提出投诉,该平台客服秒退款。9月7日,于该平台正常下单外卖(订单号80733*********60589)。但是,于9月13日开始,我在该平台下单均被“账号已被限制下单”为由,自动取消我的订单11次。其中涉及的部分订单号为80733*********97519。发现该问题后我曾向“饿了么”平台进行3次投诉,第一次投诉不予处理;第二次投诉让我换设备,我更换了设备,依旧无法下单;第三次投诉是在9月21日,平台客服说帮我反馈,投诉编号为432*******,答应我24h内电话回访,但是工单显示9月22日结束了,我并未接到电话!重新咨询客服,依旧无法告知限制我账户的时长。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第十条。同时侵犯了如下法律条款1. 《民法典》:
- 侵犯了用户的合同权利。用户在注册外卖平台账号时,与平台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平台无故封禁用户账号,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用户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平台承担违约责任,如恢复账号、赔偿损失等。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侵犯了用户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外卖平台封禁用户账号的行为可能限制了用户选择使用该平台服务的权利。并且,如果用户因账号被封而遭受了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平台的行为也可能违反了消费者的求偿权等合法权益。
3. 《反垄断法》(在特定情形下):如果外卖平台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无故封禁用户账号的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例如,平台以不合理的理由封禁大量用户账号,排除或限制了相关市场的竞争,这种情况下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